您现在的位置是:怀化律师网》律师论坛

                    

                       唐名灿    吴树平

    看了中央电视台七月二十日《新闻频道》关于某邮电学院两位同学因在学校发生未婚性行为违反校规和学生守则被除名退学的报道。惋惜之余,笔者在想,这种处分难道是一种必然结果吗?
    报道中,有好几位专家学者发表了意见,也有一些同龄人的看法,他们认为:二位同学是成年的高校学生,恋爱中发生性行为是感情和生理的要求,也是他们正当的权利,属政党行为;学校把他定为“不正当性行为”进行处理是不适当的;法律只认定嫖娼、卖淫为不正当性行为,并未包括有婚前性行为在内;学校的规章制度应当与时俱进,以往长期规定和实施的一些规定,已不合时宜,应当变革等等。而最关键的是二位同学不构成不正当性行为,学校以此给予除名退学处分是不正确的。
    对以上论点,我们感到很困惑。事情虽然只出在二位同学身上,但对类似问题的认识,却牵涉到如何对待我国成千所高校的管理制度,对于百万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和健康成长产生重要影响,不能不谈一些我们的粗浅看法。
                    

                           一

    未婚男女发生性行为,究竟是不正当性行为?还是正当性行为?我们认为,应属不正当性行为。
    报道中专家指出,我国年满十三周岁的男女就已进入性成熟期,就意味着可以发生性行为,但是我国《婚姻法》却明文规定了男女的结婚年龄和结婚登记手续,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男女,才成为合法夫妻,双方的性行为才是正当的,合法的。法律还规定:“自民政部新婚姻条例实施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并不因为是爱情的需要和个人的性权利,而认定其合法性。那么,未婚男女青年构成非法同居的地步,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定是正当性行为吧!

               二

    认为二位同学在校园发生未婚性行为,纯属个人隐私,不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过错,学校不应管理的理由是不正确的。
既然在校园内发生了违反校规的未婚性行为,受到学校的查处,就不成其为纯个人的隐私。
    由于高等学校是极其重要的教育阵地,具有培养高级优秀人才的使命,而就读的学生一般经济不能独立,在学习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势必对男女双方的思想、学习、身体及经济带来损害。特别是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学校长期以来实施的制度和学生守则,损害了学校的管理秩序和校风。能说不损害他人利益吗?二们同学的行为也违反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关于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规定,能说他们的行为没有过错,学校不应该处理吗?
    特别是在学校的查处中,二位同学拒绝学校的教育和帮助,坚持自己正确有理,公然抵制学校的校规,客观上欲达到学校放弃管理,为在校园未婚性行为敞开方便之门,为此学校根据其态度和影响作出除名退学的处理决定是正常的和必要的。

                三

    强调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不正当性行为等都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切实际,也没有根据。
    在有成万名学生的高校中,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以加强管理,确保校园内思想、学习,生活,文体卫生等各项秩序的正常、稳定、安全,早已是一种传统,也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的要求,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并未规定这些制度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也不要求条条都有法律条文依据,因此,这些制度只要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能适应加强学校管理的具体需要,通过一定的制订程序,并公之于众,就应有校园内实施的效力。人人必须遵守。

    长期以来,各级学校都制订了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处分直到开除学籍的规定,这种内容无论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中都找不到,但从未见过有人对这种处分学生的制度应否存在提出异议。怎么能以某邮电学院根据制度处分学生的条款找不到法律明文规定而否定其正确性呢?
    诚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可能有某些制度需要更新完善,但也必须通过相应的程序,经修正公布后才能实施,否则,必须坚决执行原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才是正确的。

             四
 

    报道所牵涉的二位同学,经过小学、中学阶段十二年寒窗的艰苦学习,考入高校确实很难得,因违反校规被除名退学回家,实在令人同情和惋惜。从报道看,违纪行为发生后,学校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帮助,要求作出认识错误的深刻检查,并准备在其认错态度好的基础上给予较轻的留校察看处分,使其能改过自新。但是二位同学却坚持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拒绝承认错误和接受学校的处分,形成尖锐对立的态度,致使学校为了维护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学生守则的坚决贯彻执行改变了初衷,作出了除名退学的决定。出现这一后果,除了二位同学本身缺乏对自身行为全面冷静思考是主要原因之外,其他人在这个问题上的不正确引导和支持也许起了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笔者认为,这一校园风波,告诫每个在校学生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严格遵守校规制度,集中精力学习,使自己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栋梁之才,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学生及家长、亲朋好友都要冷静地慎重分析和应对,正确引导,千万别邦倒忙。(怀化律师网)

 学校依据管理制度处分违纪学生是正确的